農民承包地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對于農民承包地合同你還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農民承包地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農民承包地合同范文一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同意,本著自愿、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訂立一下條款。
一、 承包地塊:甲方將位于文登市宋村鎮(zhèn)臺上村的土地畝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使用。
二、 承包時限:
1、甲方于 1月 1日起將上述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轉讓給乙方,并按有關規(guī)定協(xié)助乙方辦理土地經營權轉讓手續(xù)。
2、承包期自該土地由甲方承包之日起30年的剩余年限,即1月1日至1月1日。
三、承包價格:上述承包地年轉讓費為元∕畝。
四、其它約定:
1、甲方若對承包地界指界有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承包合同生效后,因國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政策進行調整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面附著物(苗木、農作物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3、國家給予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由乙方享受,相關農業(yè)政策性保險由乙方繳納,并享受保險賠償款項。
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
5、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五、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fā)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等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guī)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特此訂立合同
甲方(簽字蓋章):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月日
農民承包地合同范文二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協(xié)商、自愿、有償?shù)脑瓌t,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面積
甲方將其經營的古牧地(鎮(zhèn)) 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轉包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大棚蔬菜生產經營。
轉包土地詳細情況表
二、轉包期限
轉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轉包期限不得超過 年)
三、轉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轉包金 元(大寫: )作為轉包金。每年共計: 元(大寫: )人民幣。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支付轉包金。
1、( )年一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轉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雙方權得和義務的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guī)定收取土地轉包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后收回流轉的土地。
2、在土地轉包期內甲方與發(fā)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的承包關系不變,所簽訂的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原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其中包括了一事一議和籌資籌勞)。
3、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按合同規(guī)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xié)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fā)生的用水、用電、農用設施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的義務。
5、乙方在轉包土地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fā)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7、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合同期滿后土地保持良好。
8、其他約定:
1全部被征收、(1)當甲方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被國家征收、征用后征用,甲、乙雙方的合同關系終止,村集體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上附著物補償轉包前形成的歸所有者,轉包后形成
2部分被征收、征用。甲、乙的歸乙方所有,青苗補償費歸甲方所有處理。 雙方簽訂的合同仍然有效,涉及土地各種補償費、補助費按○
(2)轉包期內發(fā)生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國家及相關部門的補助歸乙方所有,但不能因該因素對抗甲方收益。
(3)國家給予的土地流轉補貼應根據明文規(guī)定來實施,如果是補貼給流轉土地的農民就歸甲方,如果明文規(guī)定是補貼給合作社的就歸乙方,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歸乙方自行處理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因政府征地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轉包費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500元,(甲方必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每畝500元,此款不含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guī)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shù)額依具體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十、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調解解決。不愿協(xié)商、調解或者協(xié)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條款
1、 甲、乙雙方合同生效后必須向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 在本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xù)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fā)包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xiāng)(鎮(zhèn),街)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 :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p副標題e
農民承包地合同范文三
甲方(發(fā)包方): 合同編號: 乙方(承包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堅持有償使用的原則,就甲方將土地發(fā)包給乙方耕種,乙方承包甲方土地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土地坐落的位臵(地點)、類別、面積、用途情況
1、乙方承包的土地位于: 市 鎮(zhèn) 村 ,后附地形圖,承包單價如下: , 公頃, 元/公頃年;
2、土地類別: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積共 公頃,其中水田 公頃,旱田 公頃。
3、甲乙雙方承包合同簽訂后,乙方只有土地耕種經營權,僅限用于從事法律允許的種植業(yè)。乙方保證在承包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得將土地轉讓、出租、荒蕪或用于非農建設,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筑其它永久性建筑物或挪作他用。
如需更改土地類型,如旱改水、水改旱,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報,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施工,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并負責將到期后土地上由乙方投入建造的設施拆除,如不拆除全部歸甲方處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4、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無條件按期交還。乙方如要繼續(xù)承包必須在承包期滿三個月之前提出書面申請交給甲方,參加新一輪土地招標時同等價格下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
第二條 承包土地期限
該土地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條 土地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1、該土地每年承包費總額為 元 (大寫 元整) 。
2、承包費支付方式是以現(xiàn)金形式支付,乙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5日內繳納全部承包費,逾期不交,則合同自動廢止,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3、下兩年承包費支付方式是以現(xiàn)金形式支付,每年在3月15日前上繳當年承包費。如未按期上繳承包費,則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保證乙方土地按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二)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當種植的農作物發(fā)生疫情時,有權要求乙方對種植的農作物進行處理,發(fā)生的費用和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為確保土地資產提高地力保值增值,甲方農機作業(yè)組負責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深松整地作業(yè)。按不高于當?shù)氐纳钏煞?旋、耙)地作業(yè)價格向乙方收取機耕作業(yè)費。
(四)指導、監(jiān)督乙方按合同約定完成種植面積,有權對乙方承包耕種土地的面積進行普查和測量。幫助協(xié)調乙方在經營期間與地方土地、農業(yè)等有關部門發(fā)生的相關事務。
(五)鼓勵乙方秸稈還田提高地力,但種植玉米、高粱等高棵作物時,乙方應將秸稈粉碎還田。不能粉碎還田時,乙方應負責將秸稈在承包期最后一年時清理干凈。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秸稈清理費用。
(六)按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以及本合同的相關約定,按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獨立自主耕種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二)享有在承包耕種土地上的收益權。對承包面積內的農田、設施和林帶負有維護的義務,不得破壞和砍伐。在承包期內,應將符合國家標準的農藥、化肥的包裝物等及時焚燒、掩埋,不得對農田造成污染。乙方必須按甲方規(guī)定實施。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時不得擅自進行整地作業(yè),應在甲方規(guī)定時間內收獲作物,如因乙方作物收獲不及時造成甲方不能正常進行整地作業(yè),視為乙方違約(特殊天氣造成不能收獲時除外),甲方將按土地承包款的3%收取違約金。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購臵的機械設備、田間水利工程、房屋、臨時性建筑物及水利設備等自行負責修建、維護和保管,合同期滿后乙方自行回收和拆除,其回收和拆除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不拆除,甲方將強行處臵,一切后果和損失由乙方自負。
(四)乙方應加強自身和對雇用人員的安全教育,認真執(zhí)行各種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乙方負責對自身以及雇用人員的人身和工傷保險。在承包期內自身(包括雇用人員和第三方)所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機械事故等一切安全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在承包期間所發(fā)生的各種經濟糾紛,由乙方獨自承擔民事責任和損失賠償。
(五)乙方不得用在甲方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對外擔?;虻謨攤鶆?,不能改變土地的用地性質。
(六)乙方在種植土地時應向當?shù)乇kU公司進行個人自愿種植業(yè)保險,如個人不自愿到當?shù)乇kU公司進行種植業(yè)保險,一旦發(fā)生各種自然災害時,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上繳 年土地承包費,截止到本年度3月26日。對乙方不能按時上繳土地承包費的,投標定金不予退還,甲方不予發(fā)包土地,自動終止該土地承包合同。甲方有權將該土地另行對外發(fā)包,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有乙方自行承擔。
(二)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造成荒地、棄地。對承包面積內的農田、設施和林帶負有維護的義務,不得破壞和砍伐。否則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追究經濟或刑事責任。對農田進行改旱的,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所產生的損失和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對他人轉包所承包的土地,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包他人耕種或從事其它經營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自甲方發(fā)現(xiàn)之日起終止合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征用土地或上級政策有重大調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即行解除,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變更及解除
(一)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應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或變更,如需變更或終止時必須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否則,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附則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補充協(xié)議不得與本合同主要條款相抵觸。
(二)由于土地面積需要再確認,甲方若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積進行普查測量時,應按測量后重新確認的實際面積執(zhí)行。乙方已交的承包費應根據新確定的面積核算出應繳承包費用后多退少補。如乙方不按照重新確定的實際面積繳納承包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本合同如與國家有關政策相抵觸時,按國家政策執(zhí)行。
(四)本合同發(fā)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時由 法院裁決。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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